徵才機關 | 彰化縣伸港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村幹事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8-10-01~2018-10-08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一般民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大同村中興路2段20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掛號通信報名(以郵戳日期為憑)或親送(彰化縣伸港鄉大同村中興路2段201號人事室)。 二、意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並請依下列順序以長尾夾夾妥: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完整資料[其中應包括經歷、銓審、獎懲(應包括獎懲事由、獎懲額度及核布日期、文號)、自傳],表末並請簽名。 (二)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近五年內終身學習研習紀錄(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列印)、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均附影本,如無免附)。 (三)應徵人員請檢附證件資料寄送本所人事室報名,未獲通知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報名截止日:如上網公告期間(以郵戳為憑)。 四、聯絡電話:04-7982010#171陳課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