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建築工程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8-01-22~2018-02-05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考試以上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1年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 |
工作項目 | 辦理文化建設工程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07)年2月5日前檢附下列文具,並郵寄至本局人事室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建築工程職系技士(編號A150100)職務」字樣。 1.公務人員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 2.現職派令 3.銓敘部審定函 4.考試及格證書 5.畢業證書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明(無則免附)等學經歷證件 其他: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四)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報名期間:自107年1月22日起至107年2月5日 郵寄地址:407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 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26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