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 徵求 科員~2019-11-26

徵才機關 勞動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勞工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11-21~2019-11-26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學歷。
三、現任勞工行政職系職務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四、具從事勞工行政業務工作經驗或法律、經濟相關系所畢業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勞動基準法有關工資、女工、童工、技術生、職業災害補償等法規之擬訂、修正、解釋、宣導及相關制度推行事項。
二、人民陳情案件回復。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7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近銓審函、相關證照證明文件及現職機關派令等影本,於108年11月26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10047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勞動部人事處朱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資料不全、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補件、不予通知面試,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封面請註明應徵「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工資及特別保護科)科員職務」,本職務擇優通知面試。
◎附註:另視成績酌增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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