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平鎮區戶政事務所 徵求 辦事員~2019-10-29

徵才機關 桃園市平鎮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戶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19-10-24~2019-10-29
資格條件 1、具本職缺戶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以上。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具戶政業務經驗者尤佳。
4、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啫好,熟悉電腦處理等技能。
工作項目 戶籍登記等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戶政事務所(桃園市平鎮區德育路24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有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最近一年內相片及親自簽名)。(2).國民身分證、退伍令。(3).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如通過語言檢定考試者,併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4).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6).最近三年獎懲令。以上證件均請用A4紙張影印,除履歷表外,餘均為影本並加註與正本相符。聯絡方式:請於108年10月29日前(以送達本所為憑),逕寄32441桃園市平鎮區德育路242號人事收或逕送本所。信上請註明「應徵辦事員及白天聯絡電話」。經本所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覆。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附註:另視成績酌增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亦得予從缺。聯絡電話:03-4580112分機305人事李小姐。電子信箱pjhr06@mail.tycg.gov.tw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