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銓敘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檔案管理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7-03-28~2017-04-07 |
資格條件 | 公務人員已合格實授委任第四職等以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情事之一,且具有下列資格條件者: (一)大專院校(含)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曾經銓敘審定檔案管理或一般行政職系有案者。 |
工作項目 | 檔案管理及文書處理等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 |
聯絡E-Mail | lindatou@mocs.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之新聞公告/一般公告/徵才通告專區之本公開甄選項下,登入本部職缺公開甄選網路報名系統上網報名(如無法登入,請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寫,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傳送電子檔至本部),另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暨考試及格證書、大專院校及最高學歷證件、現職審定函、現職派令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06年4月7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檔案管理職系助理員),逕寄11603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銓敘部人事室林先生收,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82366812;電子郵件:lindatou@mocs.gov.tw。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