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徵求 技士~2017-08-07

徵才機關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農業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17-08-01~2017-08-07
資格條件 (一) 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並符合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或曾經銓敘審定農業技術職系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農業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514彰化縣溪湖鎮青雅路58號)
聯絡E-Mail ch43@ems.chihu.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終身學習研習紀錄及英語能力檢定證明書等,(以上證件均附影本),依序裝訂成冊,證件未附者不予計分。
(二) 親自或委託或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向溪湖鎮公所人事室報名。(地址:彰化縣溪湖鎮青雅路58號,電話04-8852121轉分機229人事室邱先生收)。
(三) 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報名截止日期:106年8月7日止。另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機關視用人需求,辦理面試事宜。
(五) 未獲通知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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