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社會工作師 |
職系 | 社會工作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7-07-31~2017-08-20 |
資格條件 | 1.應具有社會工作職系(含同職組各職系)及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任用資格。 2.依社會工作師法第4條規定,本職務應具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
工作項目 | 1.辦理兒少保護性個案(含性剝削案)處遇業務:包括危機處遇、家庭處遇等個案管理服務。 2.非上班期間值機、緊急出勤。 3.個案資料統計、報表製作、活動辦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南區綜合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進學路129巷2-1號3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一) 填寫報名表(請至本中心網頁下載並將報名表word檔回傳至wenting@kcg.gov.tw)。 (二) 繳交身分證、現職服務機關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及具甄選職務職系調任資格之銓敘部證明文件、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社會工作師證書及全民英檢或其他外語檢定證書(無者免附)等影本各1份。 (三) 如具原住民族身分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亦請檢附證件影本。 (四) 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證件郵寄至: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10樓,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人事管理員陳小姐收,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憑。 (五) 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經通知補件,仍未依限送達,視為資格不符;證明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經查獲者不予錄取。 (六) 聯絡電話:(07)5355920轉130陳小姐。 甄試方式與程序: (一) 口試(面談)。 (二) 甄試時間及地點:報名截止後,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並於甄試(含)前3日於本中心網頁公告甄試時間及地點,請報名者自行上網查閱。(網址http://safesex.kcg.gov.tw/→最新消息公告) 錄取名額: (一) 正取1人,至多備取2人,應徵人員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候用有效期間。 (二) 正取人員將由本中心主動通知並辦理各相關事宜,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所報資料證件亦不退還,如有需要退件者請於報名時自附回郵信封(含郵資),本中心將於甄選後寄回。 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中心網頁下載:http://safesex.kcg.gov.tw/?Page=BulletinDetail&Guid=5bbe70ef-1195-cf28-b507-12d1b76512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