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 |
職稱 | 藥師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有效期間 | 2019-04-26~2019-05-10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藥學系畢業。 二、具藥師證書。 三、在地區醫院以上服務累積滿三年者,熟悉衛生福利部醫療系統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執行藥劑科藥品調劑覆核、病人衛教諮詢、用藥評估追踪。 二、依醫囑執行或協助醫師執行各項醫療活動及臨床病人照護。 三、建構以病人安全為出發點的用藥環境。 四、配合藥劑科輪班值勤。 五、參與院內各項會議及活動。 六、對醫院財產及藥品願盡保護責任。 七、醫院採購資料及病人資料願意配合保密。 八、配合本院推動各項國家公共衛生政策(如:無菸醫院、健康促進醫院、傳染病防治…等)。 九、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42-50號 |
聯絡E-Mail | person03@puzih.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應徵方式: 一、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 非現職公務人員: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藥師證書及相關藥學專業證書正反面影本。 5.相關經歷之服務(離職)證明書。 6.個人履歷表(請至本院網站http://www.puzih.mohw.gov.tw的便民服務/ 資料下載/人事室專區下載)。 (二) 現職公務人員:除上述資料外,須另檢附歷次銓敘部函(銓審函)、最近一次派令影本、現職機關在職證明、歷次服務機關之服務(離職)證明、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訓練等影本。 二、請將上列資料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簽章,於108年05月10日前掛號逕寄【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42-50號】人事室收(封面請註明應徵公職藥師),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合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談(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不退件。 三、聯絡方式:05-3790600#207 余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