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徵求 藥師~2019-05-10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藥師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1-嘉義縣
有效期間 2019-04-26~2019-05-10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藥學系畢業。
二、具藥師證書。
三、在地區醫院以上服務累積滿三年者,熟悉衛生福利部醫療系統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執行藥劑科藥品調劑覆核、病人衛教諮詢、用藥評估追踪。
二、依醫囑執行或協助醫師執行各項醫療活動及臨床病人照護。
三、建構以病人安全為出發點的用藥環境。
四、配合藥劑科輪班值勤。
五、參與院內各項會議及活動。
六、對醫院財產及藥品願盡保護責任。
七、醫院採購資料及病人資料願意配合保密。
八、配合本院推動各項國家公共衛生政策(如:無菸醫院、健康促進醫院、傳染病防治…等)。
九、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42-50號
聯絡E-Mail person03@puzih.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應徵方式:
一、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 非現職公務人員: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藥師證書及相關藥學專業證書正反面影本。
5.相關經歷之服務(離職)證明書。
6.個人履歷表(請至本院網站http://www.puzih.mohw.gov.tw的便民服務/
資料下載/人事室專區下載)。
(二) 現職公務人員:除上述資料外,須另檢附歷次銓敘部函(銓審函)、最近一次派令影本、現職機關在職證明、歷次服務機關之服務(離職)證明、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訓練等影本。
二、請將上列資料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簽章,於108年05月10日前掛號逕寄【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42-50號】人事室收(封面請註明應徵公職藥師),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合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談(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不退件。
三、聯絡方式:05-3790600#207 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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