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9-01-07~2019-01-19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電機、電子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2、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3、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各款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 水電、電話、瓦斯費核銷、場地出租收費。 2、 冷氣卡儲值系統管理、電梯卡管理、會議室設備及借用系統管理。 3、 維修系統資料整理、維修零件入、出料管理。 4、 消防民防自衛編組陳報。 5、 協助辦理小額物品採購及招標文件整理歸檔。 6、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彰化市工校街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時請填寫「報名表」(表格請於本校網站人事室下載),並檢附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影印,並依下列順序由上而下裝訂) 1.履歷表(正本)、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者免附)、4.其他證照證明資料影本(無者免附),於108年1月19日(星期六)前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以掛號於期限內(郵戳為憑)郵寄本校人事室收(彰化市工校街1號)。聯絡電話:04-7252541#232、230 。 二、應徵者經本校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面試),未獲通知及未錄取者,恕不退件。 三、繳附表件如有不實或偽造情形,取消其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四、甄試者成績及各方面表現不符本校需求者,本校甄審委員會得決議不予錄取。 五、本職缺為提列108年公務人員考試任用計畫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僱用至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時,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補償或救助(救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