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仁愛之家 徵求 助理員職務代理人~2018-05-24

徵才機關 臺中市立仁愛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8-05-15~2018-05-24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有相當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 具備基本文書處理電腦資訊能力。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等情事。
工作項目 1、文書檔案管理業務。
2、出納及零用金撥付業務、各項收據之開立。
3、本家動產、不動產等管理。
4、室內空氣品質及替代役管理。
5、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北屯區軍功路二段490號
聯絡E-Mail leoc15054@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以郵寄方式報名,自即日起公告10日止(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應備文件: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1.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需親自簽名、附照片)
2.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其他相關經歷證件(如工作經驗證明或其他與職務有關之證明文件)
(三)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助理員職務代理人」,並郵寄至臺中市北屯區軍功路2段490號(人事室曾小姐收)
(四) 業務問題請洽廖組長(04-22392074#1130)
(五)採資格審查及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經書面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七)、錄取結果:本案職缺正取1名、候補名額3名,後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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