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 徵求 約僱人員~2019-09-23

徵才機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5-臺東縣
有效期間 2019-09-17~2019-09-23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本分局臺東辦事處市場商品檢查及度政業務檢定與檢查等工作。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臺東辦事處(臺東縣臺東市強國街258號)
聯絡E-Mail chiawei.huang@bsm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備註:
(一)請備齊以下證件:(※紙本或電子檔擇一投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附照片含500字以內自傳,履歷表格式下載點:
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訓練或經驗佐證資料影本。
4.如以電子掃描檔案代替紙本,檔案請寄送:chiawei.huang@bsmi.gov.tw
(二)如以紙本投件者,請於108年9月23日前親(委託人)送或以掛號逕寄本
分局(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經濟部標準檢
驗局花蓮分局臺東辦事處約僱人員職缺,以電子檔投件者無須再寄送紙
本,務請當事人向本分局確認已完成收件程序。收件處:經濟部標準檢驗
局花蓮分局人事室收;電話:03-8221121轉670聯絡人:人事室主任黃家
薇。
(三)本分局依所附資料辦理初審,所檢附證件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
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
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且概由當事人負責。
(四)本職缺採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得另行通知辦理面試,應徵者請務必
留聯絡方式(電話及電子郵件)俾通知面試或應徵結果,紙本報名資料無
論是否錄取均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
落實環保政策,應徵者個人報名資料(含電子檔案),如未錄取,於面試
一個月後逕予銷毀。
(五)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備取1名,正取人員未報到遞補之,有效時間3
個月。
(六)本職缺係代理提報108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第1次增額技佐職缺,
薪資待遇:月薪約新台幣35,532元(相當五等280薪點)。
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
(約至108年12月下旬,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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