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消防局 徵求 隊員~2018-06-08

徵才機關 連江縣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警察人員
官職等 警佐3階至警佐1階或警正4階
職稱 隊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4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8-連江縣
有效期間 2018-06-04~2018-06-08
資格條件 一、 列冊於消防署「107年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申請調入名冊」請調本
局人員。(本案係配合消防署定期請調作業)
二、 具警察官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 警專(校)畢業或訓練及格。
四、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及格。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
辦理陞任情事。
六、 最近五年內未曾記一大過以上之處分。
七、 最近五年內未曾因品操遭受記過一次以上之處分。
八、 最近五年內未曾受懲戒處分。
九、 最近五年內除因公涉案外,未曾因案停職、受刑之宣告或涉嫌刑事
     案件經提起公訴。
十、經服務機關核定符合「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規定」第10點第2項規定。
工作項目 有關災害預防、災害搶救及緊急救護等消防勤、業務工作。
工作地址 連江縣消防局各所分隊
聯絡E-Mail a0719.matsu@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文件:
一、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報名者至貴人事單位申請列印完整履歷表,並請
人事單位核章,內容須包含最近5年以上之獎懲、考績等資料及聯絡
行動電話。)
二、 警專(校)畢業(結訓)證書影本乙份。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四、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乙份(若考取多次等級,均請提供)。
五、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各1份(106年度若未核發,請向服務單位
申請證明書函)。
六、 最近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1份。
七、 最近現職派令影本1份(縣、市政府派令)。
八、 以上影本證明文件,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
◎報名方式:凡具前述資格條件又有意至本局服務者,請於107年6月8日中午12:00前將上述證件影本,
掛號郵寄通訊報名或委託或親自報名,107年6月8日中午12:00 前送達並截止收件,
應 徵 人 員 經 書 面 審查合 格 後,擇 優 錄 取,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不予受理且不退件,
報名人員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地點: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84-1號。
◎聯絡電話:人事室 林小姐 (0836)23799轉371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