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 徵求 駕駛~2018-04-02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職稱 駕駛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8-03-21~2018-04-02
資格條件 (一)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技工、駕駛及工友。
(二)具備職業小客車執照;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工作項目 本所駕駛無值班之情形,須辦理公務車駕駛(保養)、配合職務內容調動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土城區石門路4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本所總務科(庶務)楊國華先生,聯絡電話:(02)226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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