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澎湖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 |
職稱 | 護理師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18-03-14~2018-03-21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所附學歷證件必須有護理相關科系之證件;持國外學歷報名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二)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四條規定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1.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2.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3.醫事人員檢覈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及臺 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具教學醫院 (以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公告102-106年度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合格醫院名單為準)臨床醫護實務或衛生局(所)醫護行政、公共衛生、傳染病管理等工作經驗累計5年以上(含 5年、年資採計至3月14日,需具有執【開】業登記證明並持有服務證明者)。 (五) 具有一年以上感染管制工作經驗或曾接受至少二十小時感染管制課程。 |
工作項目 | (一)收容人健康檢查及預防保健。 (二)列管傳染病、精神病及出監通報。 (三)外醫業務安排、與醫院窗口及醫師相關業務連絡。 (四)救護車、AED設備及EMT-1人員管理。 (五)急救訓練、疾病衞教宣導。 (六)傳染病防治、人口密集發燒監視通報等感染管制業務。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澎湖縣湖西鄉鼎灣村1-1號 |
聯絡E-Mail | ying1302@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填具報名表並依簡章內所訂應檢附之相關表件及證明影本(表件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及退件)於107年3月21日前郵寄法務部矯正署澎湖監獄人事室(88592澎湖縣湖西鄉鼎灣村1-1號),並請註明應徵機關、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聯絡人:李小姐,聯絡電話:06-92111151轉1302。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報名人員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另於4月12日起至4月22日止在本監網站公告相關後續甄選事宜【含甄選名單、編號及是否舉行筆試測驗「基本護理學(包括護理原理、護理技術)與護理行政1科」】。 (四)本次徵才視成績錄取1名,並酌增候補名額2名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候補期間3個月;惟筆試成績未滿60分或總分(如含筆試)未滿70分均不予錄取及候補。 (五)報名簡章請逕至本監網站(http://www.php.moj.gov.tw/mp066.html)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