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 徵求 工友~2017-10-16

徵才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工友
官職等
職稱 工友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7-09-28~2017-10-16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機關現職服務且經機關同意移撥之人員。(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工作項目 一般事務性工作、公文遞送、環境清潔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二大隊】(高雄市前鎮區和平二路227巷2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須檢具下列資料:(一)履歷表1份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二)機關同意書1份。(三)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1份。(四)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五)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六)最近3個月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1份。(七)專技證照影本1份(參加技工甄選必備)(八)相關證件以A4紙張格式依序裝訂。※有意願移撥者,本案一律以通信報名,自即日起至106年10月16日止,以掛號郵寄本總隊 (23160新北市新店區屈尺路11號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 秘書室),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工友甄選」,以郵戳為憑。※資格條件及檢附相關資料證件經審查合格者,本總隊擇日通知參加面談甄選,各項文件於參加遴選當日均應提出正本供審查;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總隊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聯絡電話:(02)26668601分機2026,聯絡人:秘書室辦事員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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