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或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7-06-27~2017-07-04 |
資格條件 | 性別不拘,凡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 一、一般行政職系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二、未曾受公懲會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 三、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財物、勞務採購招標、驗收、核銷業務及工程發包 2.零用金保管登記支付事項 3.秘書室綜合性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於106年7月4日前,逕送件或郵寄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人事室收(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秘書室課員」);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請至本處網址:http://www.tcyd.gov.taipei/下載簡章及報名表件),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