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3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4-23~2018-05-18 |
資格條件 | (一)身心健康、無法定傳染疾病。 (二)須現於行政機關、學校服務之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
工作項目 | 文書作業與傳遞、環境清潔整理等相關庶務工作等。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12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附證件: 1.工友履歷表1份(請洽聯絡人索取空白表單) 2.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5.最近3個月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1份 (二)有意願移撥者,本案一律以掛號郵寄報名,自即日起至107年5月18日止,以掛號郵寄「23510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123號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秘書室」,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工友甄選」,以郵戳為憑或由服務機關函送本總隊。 (三)資格條件及檢附證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總隊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合格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3名,候補期間3個月。 (四)聯絡電話:(02)29421701#2212,聯絡人:辦事員謝之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