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薪點190) |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 有效期間 | 2018-04-11~2018-04-18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擅長電腦文書處理。 三、態度誠懇認真、願意學習。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 五、曾具有學校(教務處)職務代理工作經驗者尤佳。 六、本職缺係預估缺,為教務處教學組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預估為107年5月9日起,至請假原因消滅之前一日(本職缺預估留職停薪2年)。 |
| 工作項目 | 一、主要工作內容為教務處教學組工作。 二、處理教師調、代課業務。 三、整理多元選修、重補修資訊(如:師資、課程大綱等)。 四、協辦多元選修、重補修選課業務 。 五、每月結算多元選修、重補修、兼代課等鐘點費。 六、辦理校內各項學藝競賽(如:作文、書法、演講比賽)。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台南市中西區大埔街97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相關經歷證件影本、其他(例如:英文檢定證書、專長、證照等)。 二、採通訊報名方式,請於徵才期間(至107年4月18日止)備齊上述資料(以郵戳為憑),寄「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人事室收」(台南市中西區大埔街97號)並請於信封上備註「應徵教務處職務代理人」。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三、經書面審查合格者,將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未獲通知之應徵者需返還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甄選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校網頁最新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