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8-04-20~2018-05-03 |
資格條件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需具備大專(含)以上上畢業學歷,並具公務人員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之公務人員。 2.現職及曾經銓審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且未受轉調限制。 3.具高度工作熱忱與計畫、溝通、協調能力,熟悉電腦文書作業系統。 4.具有採購專業證照及具事務工作經驗尤佳。 .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辦理一般採購相關事宜。 2.辦理勞務採購、履約管理等行政事務相關業務。 3.秘書室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內埔鄉龍潭村昭勝路安平一巷一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至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網站(http://www.vhlc.gov.tw/) 徵人啟事下載報名表繕打,於107年5月3日截止日前將報名表,連同以下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憑辦。報名資料郵寄至「91245屏東縣內埔鄉龍潭村昭勝路安平一巷1號秘書室收」,報名甄試信封外請註明:『應徵秘書室辦事員』,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合於條件者甄試日期另函或電話通知,條件不合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請將報名表電子檔,於截止日前E-MAIL予承辦人:(承辦人信箱:empdep535@mail.vhlc.gov.tw)。聯絡人:張詠駿,電話:08-7704115#560。 3.應檢附資料:報名表、公務人員履歷表(內貼2吋半身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考試及格證書、學歷畢業證書、最近任公職(5年內)考績通知書及獎懲紀錄、國民身分證、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審函、榮民證(非榮民眷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4.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 (1)面試50%,筆試50%(「專業知能」1科50分鐘)。 (2)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六十分或總成績未達七十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5.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6.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