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徵求 技士(預估缺)~2021-03-12

徵才機關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預估缺)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3-03~2021-03-12
資格條件 一、具大學以上學歷,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現敘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具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工程採購業務經驗及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道路交通工程業務。
二、土木工程、農業工程業務。
三、水利工程業務。
四、建管業務暨都市計畫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
聯絡E-Mail ai3419@ms.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期間:自即起至110年3月12日止。
二、本職缺採線上報名為原則: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相關證照或英檢成績等料影本上傳至讓該系統。
三、如有特殊情形無法線上報名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現職派令、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相關證照或英檢成績等料影本, 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23241新北市坪林街101號人事室收。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稱土木工程職系「技士」與白天聯絡電話、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
四、本案聯絡人:陳小姐。聯絡電話:02-2665-7251#224。
五、本次甄審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合則錄取,並增列備取人員1-2名,備取期間為三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六、本所備有員工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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