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1-12-30

徵才機關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1-12-23~2021-12-30
資格條件 (一)大專校院以上理工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不得任用及應迴避情事者。
(三)具有輻射防護相關證照者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四)能配合出差作業者及,具實驗室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輻射偵測儀器校正、品管作業及認證展延等業務。
(二)熱發光劑量計布放、計讀、品管及報告撰寫等業務。
(三)監測站儀器維護、環境輻射偵測樣品前處理等相關業務。
(四)輻射偵測儀器管理及輻射應變技術研擬等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23號
聯絡E-Mail chienyeh@ae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酬: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計酬,折合每月薪資約34,916元。(須另扣自提勞健保費及勞退金)
(二)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1年9月15止,當僱用原因消失,代理期滿或被代理人提前復職,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報名日期、方式及檢具文件:
1. 報名日期:自110年12月23日起至110年12月30日 (線上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2. 報名方式(線上報名):
(1)請於110年12月3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含學經歷及自傳),上傳以下附件(3.應備文件,包含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個人身份證及其他經歷及相關專長證明、證照等文件PDF檔案,請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不可超過10M,無其他經歷或專長則免附),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處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或未於系統線上報名者,恕不受理報名。
(2)應備文件(請將以下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不可超過10M,無其他經歷或專長則免附):
a.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附照片及親自簽名)。
b.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c.個人身分證。
d.其他經歷及相關專長證明、證照等文件(須載明訓練或工作經驗之起迄時間,並須載有能證明與擬任工作相關之職稱、服務單位、工作內容等資料,無則免附)。
(3) 聯絡人員及電話:
a .報名事宜:楊小姐,(07)3709206分機601。
b.工作內容:蔡組長,(07)3709206分機200。
(4)面試方式:
資格不符者(如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或視訊面試。
(5) 甄選名額:
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備取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