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4等250薪點 |
職稱 | 技佐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0-03-13~2020-03-18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經驗及工程相關科系者優先。 (二)具備電腦、公文書處理相關經驗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各項風景區管理行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詳細情形請洽楊課長04-22289111ex58566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6樓) |
聯絡E-Mail | ckchang@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09年3月18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工作經歷及自傳,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檔案請至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RoZ5tN-WXTUfPKXhbKiU9usqvBwy458R下載)、學經歷證件或其相關證明文件,郵寄至本所兼任人事管理員辦理報名(地址:420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聯絡電話:04-22289111#58055),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技佐職務代理人)職務」。 (二)本項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適合、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文件請用影本並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 (四)本案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所網站。 (五)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薪資為約僱四等250薪點31,175元。 (七)僱用期間:本案職務代理係列報109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之職務,自本所通知到職日起至考試分配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09年10月下旬)即應無條件解僱。 (八)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若干名為增列儲備人員,列入候用名冊,期間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亦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