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動物防疫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技佐(專技轉任) |
職系 | 獸醫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1-01-12~2021-01-15 |
資格條件 | 1、專科或大學以上獸醫相關學系畢業者。 2、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獸醫師高等考試及格。 3、持有獸醫師證書。 4、取得執業執照之日起,全職專任從事獸醫師工作2年以上,服務成績優良有證明文件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
工作項目 | 辦理獸醫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民學路58巷23號 |
聯絡E-Mail | a510017@oa2.pt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採通訊報名,請檢附下列資料於截止日前掛號寄至屏東縣動物防疫所人事王小姐收(以郵戳為憑)【地址:屏東縣屏東市民學路58巷23號;聯絡電話: (08)722-4109 43分機43】(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技佐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電腦打字,末頁請親自簽名)。(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專技高考及格證書及獸醫師證書正、反面影本。(4)服務成績優良之證明文件。(5)執業執照正、反面影本。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如需返還徵才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請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