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7-22~2021-08-02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人員。 三、曾任各地政機關編制內職務,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職務,且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土地一般徵收及公地撥用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一般徵收補償費保管款審查作業及徵收保管款期限屆滿繳庫等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
聯絡E-Mail | mchuang@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檢具證件:簡歷表(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專區」處下載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應徴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新派令、最近一筆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掃描影本,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私章。 二、採線上報名,請至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s://reurl.cc/qg6axy)本職缺徵才公告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資料,並上傳簡歷表及應附證明文件;請於110年8月2日前完成上述程序,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6)3901034。 三、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合者及未予面試者,不另行通知。正取1名,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局得予從缺。 四、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徵才專區( 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項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