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50薪點(月薪新臺幣31,175元)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1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7-29~2021-08-09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含高職)以上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3、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4、具備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之能力並能配合加班。 |
工作項目 | 辦理會計統計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 |
聯絡E-Mail | ai3419@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影本於 110 年 8 月 9 日(星期一)前郵寄「新北市坪林區公所人事室收」(地址:23241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稱「會計室約僱職務代理」與白天聯絡電話,檢具資料請以A4紙依序裝訂俾利檢核作業,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錯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甄選報名表1份(履歷表請言明以往工作經驗,並於表末請親自簽名),報名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www.personnel.ntpv.gov.tw)→書表下載→人事人員徵才案相關表件→本屬非編制人員(徵選報名表)下載。 2、有意應徵者請檢附履歷資料、學經歷、證照及自傳(皆以A4影印)。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 二、本案聯絡人:人事室陳小姐。 聯絡電話:02-2665-7251轉224。 三、本次甄審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合則錄取,並增列備取人員一名,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備取期間為三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四、僱用期間:預計至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錄取人員(預估111年3月分配作業)報到前一日止。 五、薪資報酬:250薪點,折合薪資為新台幣31,175元(須自付勞、健保、離職儲金自付部分)。 六、本所有提供宿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