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大溪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其他 |
職稱 | 業務助理(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03~2021-05-07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以上畢業。2、具電腦及文書作業能力。3、具相關地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負責櫃台核發各類謄本、登記收件及登記案件複印等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9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1、應徵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附自傳、相片,並簽章),學經歷證件影本等相關資料各1份(請以A4規格影印裝訂) 2、以臨時人員僱用(月薪24150元)。3、請於110年5月7日下午17時前寄達或送達本所人事室(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95號2樓),並請於信封袋註明「應徵大溪地政事務所登記課業務助理職務」,電話: 03-3874211轉430吳先生或406曾小姐。 (二)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或測驗,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三)正取2名,另備取2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四)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期滿經考核,如成績優良,則作為明年續僱之參考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