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1-05-04~2021-05-06 |
資格條件 | (一) 具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工作之工作經驗。 (三)具地政業務工作經驗或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相關業務彙辦、地價校對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 |
聯絡E-Mail | wenchanghhsu@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資料檢附: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2.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照片、自傳、末頁簽名)。3.經歷證件影本。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表件亦不退還)。 (二)報名方式:採通訊、親送或委託報名,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約僱人員(地價課課員職代)職缺及聯絡電話」,併同前述證件資料影本土以A4紙張影印)裝訂成冊,於110年5月6日(星期四)以前親送或寄達本所人事室(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府後路23號)。【親自報名於上班時間內收件,上午8:00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三)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代理期限至110年12月31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報酬:5等280薪點,新台幣35,53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