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 徵求 聘用管理師(職務代理人)~2021-05-07

徵才機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管理師(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4-29~2021-05-07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作業、具公文寫作及溝通協調能力。
3.曾任公務機關,具辦理人事行政工作相關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同法第28條各款之一不得任用情事者。
工作項目 1.組織編制、員額評鑑等業務。
2.性別平等、員工協助方案等業務。
3.訓練進修(含專書閱讀)。
4.待遇、福利、文康活動及保險(含健康檢查)。
5.人事綜合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0號。
聯絡E-Mail cyliu728@bsm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有意者請先至(https://taichung.bsmi.gov.tw/wSite/mp?mp=5「公告資訊」)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及「應徵名冊」,並填妥資料,一併將電子檔E-MAIL至「tc0pp1@bsmi.gov.tw」報名,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者姓名、應徵職務。
2.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請檢具下列表件(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排列,直式並自左側裝訂):
(1) 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述,請填寫完整,並貼妥照片及簽名)。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或專長證照影本(如有請併附)。
3.紙本資料請於110年5月7日前郵寄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人事室劉課員收(40245臺中巿南區工學路70號),信封請註明欲應徵之職稱(人事室職務代理人)、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及通訊地址(含郵遞區號),僅接受郵寄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合者擇優面談,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4.本職缺係代理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聘用期間自110年6月1日起至111年10月13日止,聘用之月報酬為聘用6等280薪點支薪(折合新台幣約34,916元)。聘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本分局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聯絡電話:04-22612161轉分機672洽劉課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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