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區戶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1-04-27

徵才機關 桃園市桃園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04-22~2021-04-27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戶籍登記綜合受理。2、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證件並依序排放(A4紙張裝訂):1、公務人員簡歷表(附照片及自傳,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請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簽名)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110年4月27日前寄達桃園市國豐三街123號桃園市桃園區戶政事務所人事室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5等約僱職務代理人(請假)及白天聯絡電話。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二、本案職務係請假期間之約僱職務代理,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依實際到職日起算)至110年8月11日止,期滿即應無條件解僱,若僱用期間當事人銷假上班,應即自是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三、本項甄選得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四、聯絡電話:03-3608880分機207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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