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霧臺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三等(22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0-11-18~2020-11-26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經驗者。 2.需具備電腦基本操作能力、中文打字能力,具服務熱忱、工作積極認真尤佳。 3.具公務機關約僱人員、臨時人員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4.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或多重國籍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且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應迴避任用情事。 5.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0年3月22日止(但如僱用原因消失後,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6.薪資標準為約僱人員220薪點,月支報酬27434 (另須扣除勞、健保、勞退自付部分費用)。 |
工作項目 | 辦理民政課研考業務及其他臨時相關交辦工作。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霧臺鄉霧台村神山巷73號 |
聯絡E-Mail | a770013@oa2.pt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受理期限及方式:109年11月26日前採通訊報名(請於信封面註明「應徵約僱人員」),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應備證件:(1)履歷表(含照片、工作經歷、自傳等)。(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相關經歷及專業訓練、證照等證件影本。(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4.寄送地址:屏東縣霧臺鄉公所人事室收(屏東縣霧臺鄉霧台村神山巷73號),聯絡電話:08-7902234轉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