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南化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4-15~2021-04-23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符合調任該職系職務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調解行政、法制、國家賠償等業務。二、衛生(登革熱)業務。三、環保業務。四、環境衛生宣導業務。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南化區南化里南化230號 |
聯絡E-Mail | zu490225@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繳交證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各項欄位須詳載、末頁簽名)、2.現職派令、3.銓敘部最近審定函、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5.考試及格證書、6.最高學歷證件等證件(以上均為影本,請以A4規格依序裝訂)、7.應徵人員簡歷表(自傳含個人簡述、特殊檢定或證照等專長、服公職期間重大績效及對行政業務工作理念),請至臺南市政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求職徵才」網頁下載)。本案甄選職缺正取名額1名。上述證件請於110年4月23日前逕送(寄)達臺南市南化區公所人事室收(臺南市南化區南化里南化230號),聯絡電話:06-5771513-118信封請註明應徵「課員」職務。經書面審查符合應徵資格者,本所得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談甄試,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送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錄取人員將公告於臺南市政府網站「求職徵才」網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