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1-12-07~2021-12-14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熟悉電腦文書操作者。 |
工作項目 | 一、財產管理。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4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將簡式履歷表(請貼2吋相片)(簡式履歷表請至本所網站首頁https://www.taoyuan-land.tycg.gov.tw/ 「書表下載」處自行下載)、身分證明文件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以上均為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字樣,並須蓋私章或簽名)各1份,請於上網公告截止上班日前將相關證件資料逕送或郵寄至「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並請註明個人之聯絡電話及手機。 二、符合甄選資格者,將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如有需求另行通知面談,若證件不齊全者將不予受理,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尚請見諒;報名人員經資歷審查合格者,本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若所附證件須退回者,請逕行檢附回郵信封俾利辦理郵寄事宜;若所檢附之文件影本,若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本職缺係約僱五等職務代理人,月薪34,916元(含自提勞健保)。 四、工作期間:預計自111年2月15日起至11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地政類科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1年11月) 五、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備取人員2名,以遞補本課同職務職缺為限,遞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聯絡電話:(03)369-5588轉500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