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馬公高級中學 徵求 專任助理~2021-01-11

徵才機關 國立馬公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專任助理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21-01-07~2021-01-11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但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須在台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學士學位(含)以上者,並以本校藝才班畢業者為優先考量對象。
三、具有資訊、文書處理、網頁管理、溝通協調、勤奮努力等能力及願意配合校務工作與計畫工作內容者。
四、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協助美術班、音樂班及舞蹈班之行政業務。
2.協助召開相關工作會議。
3.協助籌備本校美術班、音樂班及舞蹈班之甄選入學試務。
4.協助規劃並辦理藝術才能班教學成果聯合展演活動之相關業務。
5.辦理美術班、音樂班及舞蹈班相關網站填報業務及資料更新。
6.協助音樂班及舞蹈班學生比賽相關業務。
7.協助辦理各項校內外音樂會及學生美展。
8.協助紀錄計畫執行歷程及彙整成果報告結案等業務。
9.支援本校相關校務工作推行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馬公高級中學
聯絡E-Mail mk0009@mksh.phc.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洽本校 06 -9272342 分機教務處 251 、人事室 611 。
詳如本校網站公告甄選簡章:http://www.mksh.phc.edu.tw/Anonymous/NewsDetail.aspx?NID=19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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