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馬公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專任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21-01-07~2021-01-11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但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須在台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學士學位(含)以上者,並以本校藝才班畢業者為優先考量對象。 三、具有資訊、文書處理、網頁管理、溝通協調、勤奮努力等能力及願意配合校務工作與計畫工作內容者。 四、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協助美術班、音樂班及舞蹈班之行政業務。 2.協助召開相關工作會議。 3.協助籌備本校美術班、音樂班及舞蹈班之甄選入學試務。 4.協助規劃並辦理藝術才能班教學成果聯合展演活動之相關業務。 5.辦理美術班、音樂班及舞蹈班相關網站填報業務及資料更新。 6.協助音樂班及舞蹈班學生比賽相關業務。 7.協助辦理各項校內外音樂會及學生美展。 8.協助紀錄計畫執行歷程及彙整成果報告結案等業務。 9.支援本校相關校務工作推行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馬公高級中學 |
聯絡E-Mail | mk0009@mksh.ph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洽本校 06 -9272342 分機教務處 251 、人事室 611 。 詳如本校網站公告甄選簡章:http://www.mksh.phc.edu.tw/Anonymous/NewsDetail.aspx?NID=199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