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議會 徵求 臨時人員~2020-12-18

徵才機關 花蓮縣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人員依優勝順序擇優儲備若干名(性別不拘);備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候用資格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至下次甄選為止,於本會有進用需求時依序通知報到遞補。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0-11-23~2020-12-18
資格條件 (一) 專科學校以上畢業。年滿 18 歲以上,中華民國國民(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 未曾受公務人員懲戒處分,工作認真負責,操守清廉,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及酗 酒習慣;注重行政倫理,能配合本會需要平日及休假日班需求,執行公務暨工作職務調整。
(三) 迴避條款: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機關中應迴避任用」規定者。
(四) 具汽車駕照。
工作項目 (一) 電腦文書處理,office、word等文書作業。
(二) 社群網站操作及運用。
(三) 會議紀錄、文稿撰寫、文稿校對、新聞稿發佈及繕打。
(四) 手機、相機拍攝傳輸。
(五) 代表本會參與他機關、團體等公關活動。
(六) 協助秘書室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等事項。
(七) 配合本會實際需求調整工作勤務。
工作地址 花蓮縣議會(花蓮市府前路23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人:高嘉隆
電話:(03)8226111轉1231 (餘甄選資訊詳參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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