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地政局旗山地政事務所 徵求 課員~2020-02-05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旗山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0-01-31~2020-02-05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且具地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二、 具擬任職務調任資格者(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地政及行政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84243高雄市旗山區湄洲里平和街50號
聯絡E-Mail o560328@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一) 履歷表內容須完整,自傳請務必填寫,須具照片、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
(二)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最近一次銓審函、現職派令、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各乙份(以上資料經本人簽註“與正本無異”並簽名或蓋章)掃描後上傳。
(三) 資格條件經本所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入選者不另通知;所送證件不齊全或逾期者不予受理。(恕不接受傳真報名)
其他事項:
一、 本案視需要得增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二、 經甄選錄取人員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 報名者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更、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聯絡人:人事室-歐小姐、電話:07-661203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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