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基隆市信義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20-02-06~2020-02-15 |
資格條件 | 一、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老人綜合業務(老人生活津貼、老人特照津貼、敬老三節慰問金、重陽敬老禮金、老人醫療補助、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補助、老人租賃房屋租金補助、獨居老人、老人自付健保費補助、老花眼鏡補助及老人假牙補助、長青敬老楷模、協辦市府鑽石婚金婚紅寶石婚活動等)。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信義區公所(基隆市信二路179號) |
聯絡E-Mail | mhw37657@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請附相片、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 2.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