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龍井地政事務所 徵求 課員(預估缺)~2020-09-16

徵才機關 臺中市龍井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課員(預估缺)
職系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候補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0-09-09~2020-09-16
資格條件 一、具地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或限制轉調之情形。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四、最近3年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者。
五、具有採購證照、英文檢定能力證書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總務及地政相關業務。
二、公文承辦。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龍井地政事務所(434028臺中市龍井區沙田路4段185號)
聯絡E-Mail birdy@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有效期間內依下列方式報名:
(一)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完整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成1個PDF電子檔完整上傳: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採購證照、英文檢定能力證書。(無者免附)
二、未於有效期限內送達上列書面資料者,視同未報名,資料未全或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履歷資料中務必填寫日夜間聯絡電話、手機號碼。
三、甄審通知:
(一)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二)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内有效,另本預估缺預計於今(109)年11月11日出缺。
(三)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將不另行通知。
(四)聯絡電話:04-26367150轉520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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