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內湖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戶籍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2-10~2020-02-13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高中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區公所或戶政事務所公務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1.戶籍登記申請書分類及掃描業務。 2.支援機關查詢及代發申請書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地址:11466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99號3樓 2.交通資訊:https://nhhr.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14FE64332CEC6EC&s=DCECC5BF04D58E50&sms=FCB97D0E1D6BE75C |
聯絡E-Mail | cq_50360@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資格條件有意願者,請檢附履歷表(含照片)、學歷(如為外國學歷,請檢附中譯本)、區公所或戶政相關經歷證件(無則免附),於109年2月13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3樓內湖區戶政事務所 人事機構」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戶籍員」。亦可採用電子郵件投遞相關應徵資料,採電子郵件投遞者(收件人E-mail:cq_50360@mail.taipei.gov.tw),請務必來電確認本所是否已收件。 2.本職務係代理本所同仁侍親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期間自109年3月2日至109年5月29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本次甄選正取1名,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4.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薪點250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1,175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條例提繳之退休金等自付部分)。 5.本所擇優通知甄試,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27912277轉106 林先生,詢問業務問題請電洽27912277轉210 劉課長。 6.本所因業務需要,同仁須參加午間及夜間延長上班之輪值;如執行專案業務需要,例假日亦須配合加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