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 徵求 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2021-07-14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一級28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07-08~2021-07-14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須服畢兵役或免服兵役。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所列各款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訂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電腦文書及收容人作業相關事項。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掛號通訊報名(郵戳為憑,信封右上角註明「參加辦事員約僱人員甄選」字樣),逕寄本監(333221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2號)人事室黃小姐收;或親自報名(以報名表件送達本監收發室蓋收文章之日期為準),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概不受理。
(二)報名應繳之表件:請務必於本監網址https://www.tpp.moj.gov.tw/電子公佈欄下載使用。
(三)書面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僱用期間:本職缺為本監辦事員請假及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被代理人銷假(或回職復薪)前1日,或僱用原因消滅前1日(110年契約至12月31日止,111年契約依當年度預算情形及前年度服務成績辦理續僱事宜)。僱用期滿,應無條件接受解僱。
(五)工作待遇:約僱五等一級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4,916元。
(六)聯絡方式: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洽詢本監人事室黃小姐,聯絡電話03-3191119轉2701;如有工作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詢本監作業科顏先生,聯絡電話03-3191119轉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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