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 |
職稱 | 約聘社⼯員、約聘⼈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4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1-07-02~2021-07-09 |
資格條件 | (一) 約聘社工員應同時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應考資格。 2. 具備1年以上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歷。 (二) 職務代理人(約聘社工員) 應同時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應考資格。 2. 具備1年以上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歷。 (三) 職務代理人(社會工作師):大學以上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且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三、 薪 資: (一) 約聘社工員:每月41,683元(312薪點)或43,820元(328薪點,具社工碩士學位或社工師證書者) 計酬。 (二) 職務代理人(約聘社工員):每月41,683元(312薪點)或43,820元(328薪點,具社工碩士學位或社工師證書者) 計酬。 (三) 職務代理人(社會工作師):每月37,408元。 |
工作項目 | (一) 兒少保護業務:1.接案、調查訪視、追輔兒少保護案件。2.夜間及假日值機、緊急出勤。3.個案相關行政工作及每月個案資料統計等。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成人保護業務:1.接案、調查訪視、處理危機個案、個案管理與追蹤輔導;執行家庭暴力家庭輔導、維繫與重整;資源轉介服務。2.非上班期間值機、緊急出勤。3.個案相關行政工作及每月個案資料統計等。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 職務代理人(社會工作師):1.受理兒少保護個案通報、調查訪視、處理危機個案、個案管理與追蹤輔導。2.保護性方案或親職方案執行。3.夜間或假日值機。4.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一) 本中心: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10樓 (二) 岡山站:高雄市岡山區竹圍南街9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工作時間: (一) 約聘社工員: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期滿不續聘)。 (二) 約聘社工員職務代理人: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三) 社會工作師職務代理人: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1月7日止。 依甄試結果所分發之單位上班時間為主,並依各單位業務屬性,假日需配合輪班或加班辦理活動,下班時間及假日得值機備勤待命。 報名方式: (一) 填寫報名表(請至本中心網頁下載並將報名表word檔回傳至wenting@kcg.gov.tw)。 (二)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親筆簽名及蓋私章)、學歷證件、社工師證書或符合應考資格證明暨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資料(以上影本請以A4格式列印,並蓋核與正本相符及簽章)。 (三) 如具原住民族身分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亦請檢附證件影本。 (四) 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證件郵寄至: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10樓,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人事管理員陳小姐收,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憑。 (五) 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經通知補件,仍未依限送達,視為資格不符;證明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經查獲者不予錄取。 (六) 聯絡電話:(07)5355920轉130陳小姐。 請詳閱徵才簡章:https://safesex.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B64CE8C7490143B0&sms=5D5AC928774411EB&s=0F61432E18B6B36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