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1-11-25~2021-12-31 |
資格條件 | 一、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工友、駕駛、技工,具職業小客車執照(如具備職業大客車或大貨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具備一般電腦文書能力尤佳。 四、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分署公務車輛駕駛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612號) |
聯絡E-Mail | mh6999@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或親自送至本分署(花蓮市府前路612號),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以掛號郵戳或本分署收文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1、填寫甄選履歷表,並貼妥2吋正面半身光面照片。 2、檢附文件:(1)公立醫院體檢表、(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職業小客車(含以上)駕駛執照影本、(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證明書。 3、甄選履歷空白表請至本分署網站電子公布欄下載使用 http://www.hly.moj.gov.tw/ 4、聯絡人:秘書室楊科員,聯絡電話:03-8348516分機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