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六等 |
職稱 | 電信管理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2-25~2022-03-04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兩年以上者。 2.具有交通部核發合格執業執照,船舶電信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或通(限)用級GMDSS值機員、通用級話務員以上證照。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具有海上經歷、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者,優先考量。 4.有電信報務器材使用、管理專才。 5.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第28條規定情事之一者。 6.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優先進用具原住民者。 7.未具雙重國籍及無不良前科者。 |
工作項目 | 擔任有(無)線電通信、「全球海上遇險及搜救系統」及其他相關設備之管理、操作、機具維護與其他協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文件 1.履歷表(附照片) 2.國民身分證 3.最高學歷證明 4.相關及格證書、證照 5.具原住民身分者應檢具身分證明文件 於111年3月4日前逕寄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3樓人事室(信封註明欲應徵之職務及日、夜間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斟酌以上資料準備時間,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均不予受理,不再通知補件。 二、本分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及專長等資格條件,擇優電話通知口試,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備取人員造列候用名冊(依面試成績排定順序名次), 俟同職務人員出缺時進用,自甄選結果確認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 四、簽約手續分二階段進行,完成第一階段試用簽約手續後,試用3個月,經考核不適任勤務職者,即予解約;經考核合格者,繼續僱用。 五、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02-28053990#362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