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僱用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視成績擇優錄取候補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20-04-06~2020-04-10 |
資格條件 | (一) 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電腦輸入中文能力,每分鐘30個字以上。 (三)未曾受刑事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 |
工作項目 | 協助行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待遇:依據「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約僱5等280薪點,合計新台幣34,916元。) |
工作地址 | 本署(苗栗市中正路114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 1.報名表及自傳 (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mlc.moj.gov.tw/電子公布欄/人事公告下載,並詳實填寫) 。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男性如有服役(含替代役)須另附退伍令影本各1份(無則免)。 報名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有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再另行通知補件。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請於109年4月10日(星期五)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360苗栗市中正路1149號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三等書記官約僱人員」。 (四)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及電腦中文打字測驗,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另視成績擇優錄取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三等書記官職務出缺時,依序遞補。 (五)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本署人事室,連絡電話:037-3207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