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幹事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16~2025-12-29 |
| 資格條件 | 1.現職公務人員具委任第5職等以上,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人員。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項情事之一,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3.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具有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或曾有政府採購相關經驗者優先考量。 5.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6.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須配合盤點作業上下樓梯。 7.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能配合學校需要作職務調整者。 |
| 工作項目 | 總務處庶務組相關業務 一、不動產、財產及物品管理。 二、工友人事管理。 三、場地管理及標租。 四、假日外借考場工作。 五、文化資產相關業務。 六、校園清潔、大型廢棄物勞務採購案。 七、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43號 |
| 聯絡E-Mail | tlai308@gs.hs.ntnu.edu.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應徵。請於114年12月2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請將考試及格證書、大學以上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相關證照、外語檢定證明等相關證件(無則免附)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逾期不予受理。 三、經書面審查後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未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人,候補有效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面試日期暫訂115年1月6日下午1 點30分起,聯絡人及電話:賴小姐(電話:02-27075215轉511,電子郵件信箱:tlai308@gs.hs.ntn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