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薪點280,合新臺幣38,948元)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05~2025-12-11 |
| 資格條件 | 1、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者。 2、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及第10款情事之一者。 3、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含)以上畢業者。 4、具圖書資訊或音樂表演藝術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於簡要自述敘明曾辦理之業務)。 5、曾於公務機關(構)、學校任職(請檢附證明文件併同上傳),且具備電腦文書處理、系統操作及溝通協調等能力。 6、歡迎具原住民身分或身心障礙證明者報名。 |
| 工作項目 | 1、辦理數位典藏相關業務。 2、辦理資訊相關業務。 3、辦理圖書、影音館、志工等相關業務。 4、辦理著作權、授權統籌等相關業務。 5、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另並須配合團務需求,至外地出差。 |
| 聯絡E-Mail | c133@ntso.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於114年12月11日前(系統截止為憑),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確認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其中務必於「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自傳)」中敘明曾辦理之業務。另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為單一PDF檔後上傳至報名系統: 1、履歷表(含簡要自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正本面試時查驗,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應附中文翻譯及國外學歷查驗證明,始得應徵)。 3、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研究或工作經驗證明資料或證照。 4、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等,無則免附。 (二) 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若無適任人員得從缺後再次遴選。 (三) 其他: 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團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初審未通過者,不另通知。文件遺漏未齊或不符合資格條件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正取人員將由本團主動通知並辦理相關事宜;未獲錄取人員,恕不通知。 3、報名人員所提供之相關人事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或不實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所涉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4、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 5、薪給:每月支給報酬280薪點(現行薪點折合率為每點139.1元,合新臺幣38,948元,另須自付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準備金自付部分等費用)。 (四) 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電郵c133@ntso.gov.tw,或電洽本團人事室(04)23332133詹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