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行政院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簡任第10職等至簡任第11職等 |
| 職稱 | 參議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05~2025-12-12 |
| 資格條件 | 1、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以上學校畢業。 3、具備國際或涉外事務處理相關經驗;具備10年以上工作經驗,並曾擔任主管職務者。 4、具擬任簡任第10職等任用資格。 5、具溝通協調、跨域知能,熟稔本院所屬機關及立法院業務運作。 6、外語能力良好,需檢附相當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證明文件。 |
| 工作項目 | 1、分析研判國內外重要政經政策。 2、聯繫重要會議或專案,督辦相關政策進度。 3、審閱或撰擬文稿,辦理綜合性行政業務或臨時交辦事宜。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號 |
| 聯絡E-Mail | cwli3@ey.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派令、銓審函及英語檢定證明文件等資料檔案,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本職缺係本院外交國防法務處參議職缺。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及舉行測驗(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2)33567022李小姐。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