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徵求 約僱課員(職務代理人)~2026-03-20

徵才機關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課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3-13~2026-03-20
資格條件 一、國內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
二、具服務熱忱,工成態度主動積極,謹慎細心,並具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能力。
三、具政府機關服務經驗者尤佳。
四、熟悉電腦操作及公文書製作,熟諳WORD及EXCEL操作者尤佳。
五、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所定不得僱用之情形,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在中國大陸設籍、領用相關證件之情形。
工作項目 一、本市業者許可及變更業務。
二、殯葬服務業查核、評鑑。
三、業者違規、自辦業務查處。
四、志工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本職缺除月薪外,另依「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殯葬業務提成獎金支給要點」支給殯葬獎金12,000元。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
聯絡E-Mail bf9263@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僱用期間:本職缺係殯儀管理課課員請假期間進用約僱人員,預定自115年4月13日起至115年7月10日止(如僱用原因消失,應即解僱)。
二、待遇:月薪280薪點(折合新臺幣金額38,948元),本職缺另依「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殯葬業務提成獎金支給要點」支給殯葬獎金12,000元。
三、請備齊以下文件:(※紙本或電子檔擇一投件)
1. 履歷表(可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或直接於該系統登打履歷)。
2.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加附委由翻譯社翻譯之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教育部採認)。
3. 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影本。
4. 其他訓練或證照佐證資料影本。
四、配合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以事求人系統線上收件為主,除履歷表請於事求人系統登打外,相關附件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
五、如無法於事求人系統上傳而以紙本投件者,應徵文件請於本次徵才有效期間內,親自或寄送(郵戳為憑)至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臺北市殯葬管理處人事室(逾期恕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總務課約僱課員」,郵寄者並請於寄送後來電告知。
六、經書面審核資料不全、不符報名規定或不適合者,不另行通知補件,審核通過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錄用與否恕不退件。
七、本案聯絡電話:02-87329686轉29692,承辦人: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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