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股長 |
| 職系 | 財稅金融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2-13~2026-03-02 |
| 資格條件 | 1.符合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2.現任薦任第7職等合格實授以上職務。 3.具有稅務經驗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5.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大陸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陸方護照者。 |
| 工作項目 | ﹙1﹚綜理使用牌照稅、印花稅、娛樂稅、欠稅管理及全功能櫃台等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瑞芳分處(新北市瑞芳區明燈路3段42號)。 |
| 聯絡E-Mail | ao9027@ntp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手續:有意者請於115年 3 月 2 日前逕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並請確認簡歷或履歷資料無誤(請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另下方證明文件請依序掃描併同檢附,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應徵職務身分查驗使用)。 4、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無銓敘部審定函者免附)。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列甲等比例不得低於1/2)。 6、最近5年獎懲令。 甄 試:合於初審條件者另行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且不退件。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由本處就應徵人員面試結果擇優遞補,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2.本次公開甄選擬補實之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 1 名,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予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 3.聯絡人:曹小姐,聯絡電話:02-895282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