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職稱 | 助理員 |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2-12~2026-02-26 |
| 資格條件 | 一、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員懲戒法第11條、第12條第1項之情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無限制轉調之情事。 三、具工作熱忱、敬業精神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 工作項目 | 一、發文業務:(一)辦理發文處理及檔案管理等文書處理工作。(二)發文處理作業及信件整理寄送。(三)現行檔案建置、目錄建置及檔案調卷管理等事宜。(四)印信保管及監用印信。(五)逾期公文查催及公文處理月報表之統計。 二、收文業務:(一)辦理收文處理、公文拆封及分文。(二) 文書繕打校對及報表列印。(三)圖書目錄編排、建置及登記管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長榮路一段501號 |
| 聯絡E-Mail | csc1234@mail.tainan.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邱先生 06-6323039分機1601 一、檢具證件: (一)意者請備齊下述資料電子檔,於徵才期間寄至本處承辦人電子信箱,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經建行政職系助理員(A650060)」,信件寄出後請來電確認。另得於徵才期間將以下資料逕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本處(臺南市新營區長榮路一段501號),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1、簡歷表-公務人員、切結書-公務人員及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公務人員(請至本處網站下載電子檔,網址:http://gg.gg/uo7jw,依式填列後於右上角空白處簽名並蓋私章,掃描成PDF)。 2、以下證明文件影本,請於空白處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私章,掃描成PDF:(1)國民身分證影本;(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4)現職派令影本(非現職人員請改附最近一次派令影本);(5)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影本;(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或於臺南市政府徵才專區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D.aspx?id={dca98d73b0f44fff9a436e7da22140aax77649}&nsub=K0A410至本職缺下方點選「我要報名」完成報名。 二、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處並得視情況辦理視訊或實地面試,俾落實低碳城市之願景;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及函復;本次甄選除正取人員外,本處並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三、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index.aspx)/徵才專區/錄取公告」項下,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