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高雄榮民總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副技師 |
| 職系 |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30~2026-02-26 |
| 資格條件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2.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含特種、升官等或其他相當等級)以及格。 3.銓審:具本職務職系之任用資格,並未受轉調限制, 4.經歷:具有1年區域醫院等級以上工作經驗(計算至報名截止日)。 5.專業證照:須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者。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 工作項目 | 一、醫療設備管理、維修、保養、校驗、安全維護及稽核作業。 二、醫療設備採購規格與使用效益評估。 三、醫療設備安裝配合工程及系統整合規畫作業。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813414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
| 聯絡E-Mail | fctsai@vghks.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1份PDF電子檔後上傳:(1)報名表及品德查詢(請下載繕打)、(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現職派令、(5)銓敘部現職審定函、(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7)最近5年獎懲令、(8)採購專業人員證書、(9)榮民證(非榮民免附)。 2.於報名截止日前,將上開報名表掃描成PDF電子檔E-MAIL予承辦人:蔡組長(信箱:fctsai@vghks.gov.tw、聯絡電話:07-3422121#78044)。 3.甄選程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 (1)面試50%,筆試50%(「政府採購法」1科50分鐘)。 (2)筆試或面試其中1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4.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不得應考,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自負之。 5.本次徵才得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為限。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院得予從缺。 |